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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文章来源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20-05-19 浏览量:

       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阶段的形势下,根据教育部、北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37号)精神,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规范复试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选拔质量,积极稳妥做好我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部署我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研究所复试工作方案。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全过程督查本所复试工作,受理考生投诉。按照一级学科成立4个远程复试小组分别为:理学一组、理学二组、工学组、农学组。
       (1)理学一组:含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含调剂生源);
       (2)理学二组:含生态学、生物物理学,以及此两个专业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含调剂生源);
       (3)工学组:含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以及此三个专业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含调剂生源);
       (4)农学组:含土壤学、农业水资源与环境;以及此两个专业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含调剂生源)。
       各复试小组在所招生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由5名导师及以上组成,组织完成复试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的考核工作。成立设备及平台调试组,负责对考生在复试前逐一进行远程复试平台进行调试及测试,并对测试视频全程录音录像。
        二、组织实施
       1. 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将不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笔试和面试。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同时选用“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
       2.复试分数线
       我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执行。

环发所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涵盖专业

一志愿考生(学术学位类)

总分

单科(满分
=100 分)

单科(满
>100 分)

理学

大气科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

288

40

60

农学

农业水资源与环境、土壤学

253

33

50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264

37

56

工学照顾专业*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254

34

51

 

 

一志愿考生(专业学位类)

农业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253

33

50

        对拟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制定不低于国家复试线的本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所2020年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请参见所网站公布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3. 复试时间:
       5月23日  上午9:00   理学一组    工学组  (两组同时进行)
       5月24日   上午9:00   理学二组    农学组   (两组同时进行)
       4.复试基本程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复试将统一进行。复试程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远程视频复试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前将采用统一的远程视频复试软件对参加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研究所认为有必要时,经招生领导组同意,可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科技处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研究所要求, 通过电子邮件(hfszs@caas.cn)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笔试可采用远程传输题目、考生限时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拟录取研究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 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 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 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 30cm 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 45°距离本人 30cm 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 签字笔、 空白草稿纸等) 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 1.5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 Wi-Fi 或 4G/5G 信号) 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 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研究所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研究所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 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 360 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 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5.复试考核要求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较好的专业可适当加大差额复试比例。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满分为100 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2 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 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 100 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 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统一为 6:4。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 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复试组内分专业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由研究生院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体检,也不得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五、 监督与复议机制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我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4. 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本所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5338),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和北京教育考试院2020 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 保障措施
      复试工作要将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要落实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安排分组、分批有序复试。 设备及平台调试组应提前做好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工作,要在多次系统演练、确认系统运行良好的前提下,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做好系统调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以及确认考生考试环境等有关沟通协调事项。要向考生宣读(或告知)复试规则,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本公告由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公告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2020年5月19日

  • 附件: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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